目前,我国城市停车场多为人工管理,标志、标线不齐全,缺乏先进的停车设备管理。首先,停车管理体制不顺;其次,城市停车管理技术含量低。停车管理手段的落后,制约了停车场效能的发挥。
交管局警力主要以控制路口为主,巡逻警力也只局限于一些主要干道,并以纠正处理车辆行驶违法行为为主,这是管理力量上严重不足。
目前违章停车处罚对象是驾驶员,但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,往往难以找到当时驾驶车辆的驾驶员,而对车辆所有人的处罚尚无法律依据,造成执法效率大大降低,这是管理执法力度不够。
对于违法管理法规,私自占用、改变停车场性质的单位,处罚力度明显不够。
规划建设执行缺乏必要监督管理。规划审批的公共建筑、居民小区停车指标,由于建设过程中不能同步建设、同步投入使用,立体车库竣工后又没有有效的验收手续,造成停车位指标不能完全落实。
专业运输部门、汽车行业等单位在申请执照前,按规定应对本身应配置的停车场在交管部门进行审批后,再到有关部门办理执照,但一些主管部门未能认真履行法律手续,造成事后被动局面。
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,目前,住宅小区、居民大院、单位大院对停车位的管理较为混乱。